近年來,西安市二手房市場健康發(fā)展,但仍存在個別不良經紀機構利用當事人不熟悉二手房交易辦理流程的弱點,違規(guī)收取定金、首付款,簽訂陰陽合同等,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房管局提醒,廣大市民在辦理二手房交易手續(xù)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如何選擇或鑒別合法經紀機構
第一,要查驗經紀機構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第二,可通過輸入關鍵字登錄市房管局政務網(www.xafgj.gov.cn)查詢,查驗經紀機構是否在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是否取得“西安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第三,通過經紀機構成交的,可在經紀機構端網上簽訂《二手房委托代理合同》和《二手房買賣合同》,確保交易房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增加交易透明度,避免一房二賣,維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簽訂經紀服務合同的注意事項
第一,查驗賣房人的房屋產權證。對一時拿不出房屋產權證書的,應與中介機構就如何還貸領證等問題進行協(xié)商確認,并在經紀服務合同中明確時限和違約責任。第二,主張自己的權利。自己的主張須通過合同或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和附加協(xié)議予以明確,須將口頭協(xié)議變成文字條款。第三,保全相關交易資料。付款必須讓中介出具正式發(fā)票或正規(guī)收據,須有中介機構的印章和經辦人的簽字;保存好購房的各種書面材料,若是復印件則要求雙方當事人加蓋印章并簽字確認。
三、二手房網簽注意事項
經紀人員必須以所屬經紀機構的名義通過市房管局二手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tǒng)從事網簽業(yè)務。
實際以居間服務形式達成交易的,交易當事人應在經紀機構端網進行網簽并打印網簽合同文本,不得在自行交易網簽窗口申報網簽,若因此出現(xiàn)糾紛,須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和風險。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服務對象提供網簽服務,并書面告知交易資金監(jiān)管的相關規(guī)定及程序,嚴禁私自收取交易當事人的交易資金。
四、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禁止的行為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fā)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三)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yè)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委托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yè)秘密,謀取不正當利益;(五)為達成交易當事人規(guī)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七)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八)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九)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十)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責任編輯 師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