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訊(張晉 通訊員 王艷麗)今年以來,為了鼓勵人民群眾舉報貪污、賄賂、挪用等職務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guī)定》、《獎勵舉報有功人員暫行辦法》,長武縣檢察院建立健全了舉報人保護、獎勵工作制度,激勵群眾踴躍舉報。
該制度規(guī)定了嚴格的保密措施,嚴禁泄露舉報內容以及舉報人姓名、住址、電話等任何個人信息,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人或者被舉報單位。依法保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和合法權益,必要時對舉報人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預防舉報人被打擊報復,人身傷害、名譽損害、財產損失,讓舉報人消除舉報的后顧之憂。
該制度規(guī)定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給予精神及物質獎勵,充分調動舉報人舉報職務犯罪的積極性。
(編輯 張燕)